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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幫你看這張票公司支票的日期打錯、抬頭少了兩個字,要更正的時候,會計最常問的是:「這要蓋大章還是大小章都要?」「蓋歪了可以在旁邊重蓋嗎?」這些問題法條上只有一句原則,但實務上的判斷會直接決定銀行認不認這張票。
先看法條:誰可以改、改了要做什麼
票據法第 11 條第 3 項:票據上之記載,除金額外,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。但應於改寫處簽名。
一句話拆成三個要件:
- 除金額外——金額是唯一不能改的欄位,改了只能作廢重開,沒有第二條路。
- 由原記載人——也就是開票的人(發票人)。收票方、持票人都不能自己動手改。
- 於交付前——票還在發票人手上的時候改。已經交出去、甚至已經流通過的票,事後再改的風險高很多。
- 應於改寫處簽名——改完要在改的地方留下簽名或蓋章,這是讓銀行確認「這是本人改的」的依據。
法規依據・官方來源
票據法第 11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第 3 項明定:票據上之記載,除金額外,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,但應於改寫處簽名。
實務上要蓋什麼章?
法條寫的是「簽名」,但台灣的支票實務幾乎都是用印鑑。關鍵概念只有一個——原留印鑑。
什麼是原留印鑑
開立支票存款帳戶時,會在銀行留存一組印鑑樣式。之後這個帳戶開出去的票,票面上的簽章、以及任何更正處的蓋章,都要跟那組留存的樣式相符,付款行才會認。
公司戶的原留印鑑通常是「公司大章+負責人小章」這一組,所以更正處要蓋的就是同一組——大小章都要,不是只蓋大章。但這不是絕對,因為有些公司留存的就是單一印鑑。
個人戶怎麼辦
個人支存帳戶留的可能是印章或簽名,依開戶時的約定。留印章就蓋印章,留簽名就簽名,同樣以留存樣式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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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幫你看這張票印章蓋錯、蓋歪,可以重蓋嗎?
這是最常見的追問,答案要分情況。
蓋歪、蓋糊,但還看得出是同一個印鑑
實務上通常可以在旁邊補蓋一次清楚的。但要理解一件事:付款行核對的是「有沒有一個與留存樣式相符的印文」,所以補蓋的那個必須清楚且正確。旁邊多一個糊掉的印文本身不會讓票無效,但會讓票面變醜,也可能引起收票方疑慮。
蓋錯章——蓋成不是原留印鑑的那顆
這個比較嚴重。錯的印文沒辦法「擦掉」,補蓋正確的印鑑之後,票面上會同時存在一個不該出現的印文。這種票拿去提示,有被以「發票人簽章不符」退票的風險,而簽章不符的退票是會進入票據信用資料、被別人查得到的。
改動處太多、票面變得凌亂
就算每一處都合法、都有蓋章,改了四五個地方的票,收票方拿去提示時心裡不會踏實,銀行行員也容易多看兩眼。這種時候作廢重開是比較成熟的處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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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欄位寫錯的完整判斷流程:哪些能改、哪些必須重開。
分欄位看:哪些能改、要注意什麼
日期
可以改。由發票人在改寫處蓋原留印鑑。實務上要多想一層:改日期會改變票期,等於改變收票方拿到錢的時間。如果票已經交出去,務必先跟對方講清楚,不要單方面改了就送出。
抬頭(受款人)
可以改,但比日期敏感,因為它決定「這張票要付給誰」。特別是已經勾選禁止背書轉讓的票,受款人名稱必須與收款帳戶戶名完全相符,差一個字就可能無法入帳。抬頭如果是整個名稱寫錯,建議直接作廢重開。
金額
不能改。這是票據法第 11 條第 3 項唯一排除的欄位,寫錯就是作廢重開,沒有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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抬頭這一欄的完整規則與常見狀況。
收到一張改過的票,該檢查什麼
換個角度,如果你是收票方,拿到一張有更正痕跡的票,掃這四點:
- 改的是不是金額。是的話直接請對方重開,不要收。
- 改寫處有沒有蓋章。沒有蓋章的更正,等於沒有改。
- 改寫處的印文,跟票面上發票人簽章處的印文是不是同一組。肉眼比對就看得出來。
- 抬頭是不是跟你的帳戶戶名完全相符。這關係到你存不存得進去。
結語
支票更正的規則其實只有一句話:除金額外,由發票人在交付前改寫,並於改寫處簽名。難的是實務判斷——蓋什麼章看原留印鑑、蓋歪可補救、蓋錯章建議重開、改太多處也建議重開。拿捏的標準始終是同一個:讓收票方和付款行一眼就能確認這是本人改的。
手上有一張改過的票不確定能不能用,把票面拍給我們,免費幫你看銀行會不會退。